76400>学法守法用法>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管理国家行政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文件


中国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管理国家行政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现行修订后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其制定和实施作出了全面规范。


一、制定环节核心规。


1、根本原则。制定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突出重点、新兴、涉外领域立法,对急需且无争议的项目可优化流程加快推进。


2、完整程序


(1)立项。国务院法治部门每年年初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2)起草。由国务院组织相关部门或国务院法治部门负责起草,起草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法规时,必须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


(3)审查、决定与公布。草案经国务院法治部门审查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最终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对外公布。


二、实施环节核心要求。


行政法规生效后,若法规明确要求制定配套具体规定,国务院相关部门必须在法规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配套规定制定,逾期未完成的需向国务院说明情况,避免因配套规则缺失影响法规落地执行,保障行政法规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