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000>安全防卫反击>权利依据>自卫通常对应正当防卫制度,核心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我国法律语境中,自卫通常对应正当防卫制度,核心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时最高司法机关也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明确适用规则。


一、核心刑法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完整构建了正当防卫(自卫)制度,具体内容分为三款:


1、一般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防卫过当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此外,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自卫的,可依法不予处罚,与刑法规定形成衔接。


二、专门司法适用规则。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认定规则,核心精神包括:纠正“谁死伤谁有理”“谁能闹谁有理”的错误倾向,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明确防卫过当必须同时满足“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重伤/死亡)”两个条件,缺一不构成防卫过当;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做扩张解释,只要行为客观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就可以适用特殊防卫,不局限于罪名本身。


三、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要合法成立自卫(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能是主观臆想的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都不构成正当防卫。


3、意图条件防卫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一般不成立正当防卫。


4、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防卫,不能伤及无辜第三人。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特殊正当防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