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00>规章制度管理>提倡标准规范>婚恋之前彼此坦诚是否曾经与外籍人士发生性关系或者生育


男女双方在婚恋之前彼此坦诚是否曾经与外籍人士发生性关系或者生育,对彼此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其他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1、外籍异性患有重大传染病(尤其是艾滋病、梅毒、淋病、……等等可通过性接触传播的各种传染病)的平均可能性概率往往远高于中国本土成长生活的中国籍人士。重大传染病可以通过性关系进行广泛传播和严重危害。


2、外籍异性来自遥远外国,在中国极少有人熟悉了解其身体生理情况和精神心理状况及思想观念道德,在中国极难通过其周边的人士全面真实了解其是否有重大疾病和遗传病、精神病、极端思想观念、腐败恶劣品质等等,各种潜在隐匿重大风险的平均可能性概率往往远高于中国本土成长生活的中国籍人士。这些,都可以通过性关系进行广泛传播和严重影响。


3、曾经与外国籍非华裔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在“崇洋媚外、忘本负义、放纵私欲、自甘堕落、背叛家国”等等方面疑似具有明显倾向和潜在风险,并且很可能对其周边人士和群体造成恶劣污染影响。


根据父系社会的生物学基础、父系社会的含义和特点、父系社会的归属原则和具体表现,可以确定:曾经与外籍男士同居或者结婚或者生育的女士,其社会归属已经产生实质性变化,并且等同外国籍。


1、在A国出生成长的某个女性如果与B国男性同居或者结婚,则这个女性的社会归属已经产生实质性变化,她不再归属于A国,而是舍弃了A国,归属了B国。


2、在A国出生成长的某个女性如果与B国男性生育子女(无论是否同居或者结婚或者其他),则这个女性的社会归属已经产生实质性变化,她不再归属于A国,而是舍弃了A国,归属了B国,并且,她与B国男性生育的子女也永久归属于B国,不归属于A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