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00>规章制度管理>提倡标准规范>涉外婚恋生育与中国国籍资格准入方面的法规原则提倡建议


中华民族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是我们永久的坚定信仰和最高原则。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成员,热爱和建设及捍卫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是我们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我们中华民族是唯一拥有超过五千年文明历史并且延续至今的伟大民族,在人类文明历史的几千年里,我们长期都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先行开拓者和最重要主体,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残酷灾祸,经历了千万世代繁衍和传承及进化,是人类的优秀种族和精英群体及未来希望。在现代和当代及未来,我们坚定拥护信任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的文明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工作生活。我们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和全民族信仰,融合全世界全人类的文明精华和优质资源,创新发展普及我们的社会文明,进而实现统一、民主、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友善、自由、平等、富强、持续的全世界全人类命运共同体。


对于所有的恶意诋毁、污蔑栽赃、挑拨分裂、误导祸害我们中华民族男人群体女人群体的人员和行为及其他,我们永远坚决反对并且依法永久登记曝光和依法严厉清理处置,决不忍耐退让和纵容姑息。


对于我国人员与外国人员的婚恋生育方面,我们遵从自然生物进化规律和客观社会发展规律及人类父系社会归属原则,根据中华民族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与时俱进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和思想道德行为标准,永远贯彻实行有利于中华民族和国家人民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思想道德行为标准,永远坚决反对并且严厉打击所有危害损毁中华民族和国家人民的人员和行为及其他。


涉外婚恋生育与中国国籍资格准入方面的法规原则,我们提倡建议立法实行:


一、对于舍弃我们国家民族而与外国男性结婚或者与外国男性生育子女(无论是否结婚)的原有中国国籍的女性,我们应该尊重她的意愿和选择并且给予其对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立即注销她的中国国籍和相关权利),让她加入外国国籍和融入外国社会。


二、对于选择我们国家民族而与我国男性结婚并且与我国男性生育子女的外国女性,我们应该欢迎她的融入和选择并且给予最优厚的善待(包括但不限于给符合入籍条件女性中国国籍),促进我国与外国的亲密友善关系和中华文明向全世界各国传播普及发展!


三、对于思想品德良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有中华民族父系血统或者对中国做出过重大贡献或者专业才能卓越公开宣誓效忠中国的非中国籍人士,我们欢迎他们的回归或者融入中国社会大家庭,并且给予适当的安置和优厚的善待,增强我国综合国力。



来源:全国统一免费婚恋平台系统(www.mylovecome.com),2026年06月01日更新。


附件:《全世界主要国家的加入国籍时的仪式和宣誓》